2018年6月16日 星期六

【犯錯是權利,改過是義務】

【犯錯是權利,改過是義務】

權利與義務,在學理上當為相對的觀念,而且權利與義務是相伴而生的。
因此,想要享受權利,就也要履行義務。
犯人的思維是「只要我想做,有什麼不可以」,他們只用到犯錯的權利,但沒盡到改過的義務。

當他們沒弄懂權利和義務需平衡的這個點,結果就是不斷地進出監獄,讓公權力介入而直接剝奪其人身的權利,甚至是被褫奪公權終身。
對人生而言亦是如此,想要活得自由自在,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」;犯錯是難免的,但重點是能不能「不貳過」。
當人能面對自己所犯的過錯,並願意負起責任。
他的心境想必是坦蕩蕩的,因為他不用遮掩,也不怕被人發現。
如此操作,就如同解樂老師所說:是無懼無悔的人生。
蔣漫霖2018/06/16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