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

【被拋棄,其實是被放生】

【被拋棄,其實是被放生】

感情生變,無法走出情傷常是被拋棄的那一方。通常當事人的說詞是:憑甚麼是我被拋棄、早知道我應該先提分手或我對他那麼好他竟忍心….等。被拋棄的人會覺得自己很沒價值或做錯了甚麼,為何會得到這麼不堪的對待。



所以,被拋棄=沒價值=較低下=條件差=做錯事=各式各樣負面情緒的同義詞。
而事實上,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雙方在一起不愉快是早晚都得分手的事。
就如同解樂老師曾說過:會離婚的人基本上要夠「狠」,否則很難離成。
老一輩的人離婚率較低,是因為他們考慮很多,很在意別人的看法。
現在的年輕人較自我,也較沒有「從一而終」的觀念。
離婚或分手沒有對錯,只是當雙方目標分歧與溝通困難時,分開不要再互耗,對雙方反而是好的。
老師鼓勵被拋棄的一方,換個角度念頭一轉,不適合的關係結束等同被放生般,整裝待發可再覓生機。況且,拋棄人的人常會被歸類為「負心的人」。
然,其中的恩怨情仇只有當事人知道。
不論如何,雙方只要心態調整,都可以成為贏家。
蔣漫霖2018/01/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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