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8日 星期五

【處事,就是對事不對人;處事最大忌諱,就是對人不對事】

我常聽到兩個人在爭執,其中有一個人說:我是對事不對人! 我們旁觀者就會覺得「明明就是對人」,否則幹嘛吵成那樣? 若對事就直接處理事就好,根本不用吵。因為吵了之後,變成是「對人」,處理人就會較難較複雜。例如公司有杯子被打破,沒有人自首。若杯子不夠,我就會請助理再買新的,直接處理杯子被打破不夠用的問題。若我很生氣一定要把這個人揪出來,並且要他賠;甚至查到剛好是個看不順眼的員工,我還要罰他錢讓他不爽走人。這樣就是針對人,結果恐怕會有後遺症反撲回來。


解樂老師教我們的是:看自己! 我有沒有設計一個較安全容易使用的工作環境? 或者是怕杯子打破,可不可以找到不怕破又有質感的杯子?或者杯子本來就會破,即便是我自己也會打破,那就買破了不心疼的杯子,當作消耗品就好。或者乾脆用紙杯…等等。處理事情的當下,取決於我們用甚麼思維態度來處理。打破杯子是一件很小的事情,有的人會覺得小題大作。但「法則一致性」,所謂由小見大也是類似的意思。老師說: 問題沒有分大小,只要是不知如何處理或處理不好,就都是大事。我們都會希望「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」,我想對事不對人會容易些~ 蔣文慈2017/09/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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