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18日 星期三

【不如珍惜:世界上的任何東西,你只有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,包括你自己的生命】

之前有討論過人並沒辦法真正擁有甚麼,因為什麼也都帶不走。
所以,很多人執著於「我的…」;例如,我的先生、我的小孩,即便是我的身體,我也沒辦法真的擁有。
因為,擁有就應該可以完全控制,我無法控制自己不要變胖或不要生病。
所以我對我的身體只有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,等同老天爺借我這輩子使用。既然如此,借來的東西,我憑甚麼不好好照顧,甚至還要糟蹋它? 

小時候同學跟我借鉛筆,每次還回來的時候,不是筆心斷,就是變很短。
這位同學下次再跟我借,我一定不會再借他。
鉛筆越用越短是合理的,就像生老病死的不同人生變化也是正常。
但若不適當地濫用借來的身體或物品,那麼老天爺的反撲會是甚麼?
當然不是要懼怕或猜測老天爺的懲罰機制,就像有的宗教會說自殺的人會永遠無法再投胎轉世。我想解樂老師想教我們的是,不需要有那麼強的控制慾想佔有周遭的人事物,因為那是不可能的。既然我們有幸來到這個世界,不管我們用到的是甚麼樣的身體,遇到各式各樣的人事物,都應好好珍惜這個機緣。
老師曾說跟一個很醜的人講話,若他的個性很好,過三分鐘後,你會完全不在乎他的長相。
汽車出場是賓士,若不會開,也是會把好車撞成像爛車。同樣萬事萬物若用得不好或不會用,學習就好,而不應該用毀滅的方式來破壞其實是不屬於我們的東西,包括我們的生命在內。 蔣文慈2017/10/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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